第72章 第七十二章(1/2)
周连雪在饭桌上非常活跃,不是语言上的那种,霍放发现她是个善于观察的人。
秦妩和他们分餐,使用单独的餐盘和刀叉,她今天兴致不错,喝起来一杯接一杯,周连雪会总会在她手边的酒杯见底前帮她续上。
桌上几个人,但凡在哪道菜上多落了几次筷子,下次眼神扫过之后,下筷子之前,必定已经被周连雪用公筷夹到面前的菜碟上。
连初次见面的霍放也不例外,看起来很体贴。
他默不作声的把周连雪夹的那一堆拨到一边,没再吃过她帮忙夹过的那几种菜。
她和方行烈应该认识很久了,他没表现出对哪种食物的偏好,但方行烈面前的肉已经堆成了小山。
方行烈没碰。
是有矛盾吗?霍放心想。
她夹出来的太多,盘子里的肉已经不够,方行烈明显没吃饱,只能擦干净手上的油渍等着厨房那边现烤。
带着软骨的大块烤肉被他嚼得嘎嘣响,等厨房送餐的中途时不时捏一下手指关节,这些声音就像餐刀划过餐盘时发出的刺挠声一样,不大,但是让人恶心又不得不去在意。
霍放的眼皮跳了一下,筷子放下的时候在瓷盘上发出重重的响声,把那些令人不适的声音盖过去:“我吃饱了。”
方行烈按手指的动作顿了一下,意有所指的说:“你不喜欢?”
“早说就是了。”他看着霍放阴沉的脸,皮笑肉不笑,毫无诚意的说道:“抱歉啊,年纪大了就喜欢听个响。”
说完他居然真的再没按了,恰好厨房的人过来送餐,周连雪抢在他动作前,把最前面那块带着软骨的肉叉到他面前。
方行烈刚才还勾着的嘴角瞬间向下一掉:“周连雪,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啊呀抱歉抱歉。”她道歉时毫无诚意的样子,和刚才方行烈对待霍放时如出一辙:“看见阿烈吃饭的样子,手就不自觉的动了,以前你都不会拒绝的。”
见方行烈面无表情的盯着自己,周连雪秀美的脸上闪过一丝失落,肩膀不自觉的向后瑟缩,一副胆怯小白兔的样子。
秦妩脸色坨红,醉醺醺的说:“阿烈要有点绅士风度才行啊,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要学会互相体谅。”
她举起被周连雪殷勤续上的酒杯,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绕餐桌一圈,和每个人面前的杯子都碰了一下后,手肘撑在霍放肩上笑得表情乱飞:“敬我们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霍放:“呵呵。”
周连雪、方行烈:……
在周连雪的刻意体贴之下,这顿饭的时间被无限延长,除了宁小春表情自如,饭量和以前相比没什么变化之外,霍放只吃了几筷子不爱吃的菜,方行烈明显没吃饱,散桌的时候还在继续吸入。
周连雪基本没吃几口,秦妩已经喝趴在桌子上,眼睛半闭。
这种让人不适的无微不至,周连雪做的得心应手,表面上是展现对家人之间的关爱,实际却是变相的恶心人才对。
饭后宁小春给他们三个人做了简短的介绍之后,就让佣人带着秦妩一起上楼去了。
周连雪是今天早上来的,还没进门就被宁小春和秦妩的财力迷了眼,她们俩一走,就像只花蝴蝶一样穿行,说是要好好参观一下未来要住的地方。
霍放和方行烈相看两厌,他不喜欢方行烈看自己时那种打量货物的眼神,也讨厌他像个野蛮人一样用手抓着骨头啃肉的样子。
这种厌恶在得知他和宁小春住在同一层楼之后,达到了顶点。
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在霍放还在囚室里磨汤匙的时候,这个让人不爽的家伙就登堂入室了。
霍放不可置信,他怎么没死在地下室里?
方行烈倒是感觉良好,看到霍放那副因为自己而焦躁不安,又拿他没一点办法的样子,乐不可支,非常亲切的回答了他的问题:“你都没烂在牢里,我为什么要死?”
他嫉妒的快要变形,不自觉间又把心里话问了出来。
霍放下意识把手伸进口袋,想找他从监狱里带回来的纪念品——那个他磨了很久,杀完霍韫已经有些卷边的汤匙。
摸了个空后才想起来,刚才洗澡的时候连着那身带血的囚衣一起,已经被佣人处理掉了。
“找这个?”方行烈看他的表情,就知道霍放正强压着怒火在准备找家伙,他随手从旁边拿了把餐刀,放在手上掂了掂,手腕一个翻转,抬手就往霍放那张讨人厌的脸上掷。
银色餐刀带着破空声从霍放耳边擦过,刀尖在刷着艺术漆的墙面上砸出一个洞后,叮的一声落在地板上。
如果不是霍放躲得快,这一下烂的就不是墙壁,而是他的脸了。
他蹲下身把餐刀捡起来,两指夹着刀背,噗嗤一声笑了:“谢了。”
霍放上楼时,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方行烈,在他的注视下嘴唇微动,无声的说:今晚就用这个取你的狗命。
*
秦妩打着赤脚,抱着枕头无声下楼。
多亏了宁小春,在她中午彻底醉死过去之前,让佣人按着她,给秦妩强行灌了两杯醒酒茶,她醒来时才不至于头痛欲裂。
她推开宁小春的房门,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微光,爬上女儿的床。
宁小春背对着她,一股腻人的成熟甜香从身后漫到鼻尖,闻到这熟悉的香水味,她就知道是秦妩来了。
她睡眼惺忪的翻了个身,正好撞进秦妩的怀里:“不睡觉来这里干什么?”
秦妩把宁城的照片放在床头,在黑暗中看着女儿娇美的容貌,嗔怪道:“来看看我们宝贝女儿,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她让宁小春的脑袋枕在自己手臂上,像小时候哄她睡觉时那样,温柔地抚摸她的长发。
感受着宁小春身上传来的热意,秦妩忍不住想起宁城刚去世时的那段时间。
宁城是秦妩的精神支柱,那时候她整天张惶失措,沉浸在失去此生所爱的痛苦里,顾不上照顾年幼的女儿。
她和宁城是商业联姻,到了宁家和秦家这个阶层,如果想着强强联合,再上一层楼,结婚时的人选,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总归是在那几家里面打转。
宁城的风评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好,性格温柔,长相英俊,各个方面都无可挑剔,和少女时代就灰扑扑,没有什么特点,整天游魂一样只知道玩男人的秦妩相比,他就是天上遥不可及的星。
就是这样一颗星星,在秦妩虚无彷徨,找不到人生的方向时,坠落在她掌心。
他们的婚礼耗资甚巨,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婚礼。
新婚之夜时,秦妩曾问过宁城,为什么会选择除了钱一无所有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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