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法律就是这么玩的(1/2)
知道自已刚刚差点跳进对方挖的坑之后,任景澄真的是感觉头皮发麻,冷汗都开始往外冒了。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这么恶毒,不就是一个民事纠纷嘛,这种大额度的赔偿,保险公司肯定不能随便赔的。
至于说否认疾病定义这种事,说实话,在民事诉讼中做虚假陈述的情况实在太多了。
真的,但凡打过官司的都知道,特别多。
但是能被法院处罚的,大概也就是万分之三左右吧,这是某篇论文中的数据。
所以现在,一些老讼棍都已经习惯了在庭审中做虚假陈述了。
如果没被发现的话那就赢官司,如果被法官或者对方代理人发现,那就赶紧滑跪说自已记错了。
一般情况下,注意我们说的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态度好,法官一般是不会处理的。
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员额制度下,法官们每天基本上都是排满的。
一些基层法官都是一周的时间用来集中开庭,一周的时间用来写判决。
尤其是开庭的时候,那基本上可以说都排的满满当当。
而不管是罚款还是司法拘留等等,都必须做额外的工作,尤其是司法拘留,你还得找法警,你还得考虑一下这人送过去后拘留所收不收。
拘留所是公安机关管的,所以像是有的时候,比如人快满了,那人家就不愿意收。
为什么,那本单位的人家不知道时候就要送人过来,肯定是要以本单位的为主。
所以大家可以很轻易看明白,法律这个东西,定的再多,还是要看执行。
任景澄之前自然也参加过其他诉讼,做保险的,打官司都多。
但他是真的没想到对方会给挖这么一个坑!
法务总监闻言叹口气,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他作为法律人,很清楚周云的想法。
既然大家坐到了法庭上,那就要靠自已的本事来解决问题,跳人家的坑里,那就是你学艺不精。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进行辩论。
“我认为原告方的意见有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中暑就是疾病的一种,这不但是现代医学的定义,也是我们约定俗成的。”
“而在本案中,虽然是外界高温引发了中暑,但我们并不能否认这是一种疾病,而在合同中,疾病就是当然的免责事由……”
法务总监的陈述并没有什么深意,就是咬死了一点,中暑就是疾病。
而周云刚刚则是刻意地没有提到中暑这个词。
法务总监陈述之后还拿出了之前的案例……没错,他也准备了案例,就是果台公司以及业内其他同行以前做的关于中暑是否为意外伤害险的免责事由案例。
没错,以前的都赢了,中暑就是不赔。
虽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有心人也慢慢发现了,案例在我们司法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强。
指导案例那基本等同于司法解释,还有典型案例,参考案例等等。
对于这些案例,审判长不置可否,只是道:“行了,你们两边还有没有要补充的,原告?没了是吧,被告?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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